ssTory 发表于 2010-11-9 11:08 全显示 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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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我回FC 帖里子画的个草图. 支持此图的证据:撞之前拍不到船舷,撞击前后船舷进入镜头.时间在1'20秒撞击前后. 可以看出日本船向中国船前进方向做了大角度变向.参照物是他们自已的侧舷. --------- 不过结论没区别,对中国来说事件根本不是谁撞谁,而是日本有没有执法权. 当然日本人说是中国船"主动"撞击是另一回事.(不过怎么看都是"被动"撞击). 跑步比赛里出分道栏线之前切入其他运动员的路道算违规,其实换到这事上就差不多是"钓鱼执法". 换民事上的例子就是流氓蹭瓷然后讹诈. 要我说,撞他Y的才是正道.反正只要不动武器打死人在外交上就不算撕破脸, 中国一直宣称那是自己的地方(先放开属台还是属陆),如果一直抱着"后人解决"而没有任何实质性动作,就等同于宣告放弃, 那就不是留待后人解决,而是让后人根本没立场解决. [ 本帖最后由 ssTory 于 2010-11-9 11:17 编辑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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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sTory 发表于 2010-11-10 09:10 全显示 2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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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原帖由 jx4177 于 2010-11-10 08:59 发表 我的证据就是撞船前拍不到侧舷(中国船在二至四点方向),而撞击前后侧舷进入视角(中国船在三至五点方向). 因为海面没有固定参照物,所以不能准确判断这个切角的准确角度.相撞后以日本船为参照物,中国船进入5点钟方向. 但日本船快速切向中国船方向导致相撞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. 以钟点方向为证,如果假设日本船保持航向,那就是中国船主动撞击,但镜头显示明显是日本船切入航向后急转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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