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我回FC 帖里子画的个草图.
支持此图的证据:撞之前拍不到船舷,撞击前后船舷进入镜头.时间在1'20秒撞击前后.
可以看出日本船向中国船前进方向做了大角度变向.参照物是他们自已的侧舷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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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结论没区别,对中国来说事件根本不是谁撞谁,而是日本有没有执法权.
当然日本人说是中国船"主动"撞击是另一回事.(不过怎么看都是"被动"撞击).
跑步比赛里出分道栏线之前切入其他运动员的路道算违规,其实换到这事上就差不多是"钓鱼执法".
换民事上的例子就是流氓蹭瓷然后讹诈.
要我说,撞他Y的才是正道.反正只要不动武器打死人在外交上就不算撕破脸,
中国一直宣称那是自己的地方(先放开属台还是属陆),如果一直抱着"后人解决"而没有任何实质性动作,就等同于宣告放弃,
那就不是留待后人解决,而是让后人根本没立场解决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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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ssTory 于 2010-11-9 11:17 编辑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