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21 11:41   只看TA 51楼
在古代,趁火打劫者凌迟,灭九族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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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21 12:07   只看TA 52楼
剁了.喂搜救对的狗.让他们也为灾区做点贡献.禽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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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21 12:11   只看TA 53楼
还是要交给法院处理 不过在这种特殊时刻应该对这种人用重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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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21 12:11   只看TA 54楼
把这两个人送到动物园去。让大家看看。什么是两条腿的动物。人渣。败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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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21 12:13   只看TA 55楼
国难当头,发国难财啊,因该枪毙了,这种人活着是社会的渣子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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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21 12:14   只看TA 56楼
发国难财,真是猪狗不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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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tterfly 发表于 2008-5-21 12:34   只看TA 57楼
他们应该感谢现在的社会,要放在唐山地震,发现一个蹦一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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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21 12:39   只看TA 58楼
在天灾面前,中国人展示给世界是中国人无比的团结,捐款捐物已经形成一种社会风气,对于这种人渣,一定要严,特殊时期,一定要特殊处理,建议全部枪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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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21 12:47   只看TA 59楼
这还是人吗?直接把他们押到快倒塌的房子里,绑上他们,让余震惩罚他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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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21 12:50   只看TA 60楼
当时上面的批示石立地枪决,比较致命的团伙有菜刀队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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