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下独酌 发表于 2008-5-21 16:35   只看TA 71楼
真是社会的败类啊 他们该受到应有的惩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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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og 发表于 2008-5-21 16:50   只看TA 72楼
我觉得遇到这样的败类不用多讲什么,直接就地把他们剁成肉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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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21 16:51   只看TA 73楼

无耻之徒

违背良心,丧尽天良,人活着要有人性,这样的人是人民的公敌,罪当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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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fdaer 发表于 2008-5-21 16:53   只看TA 74楼
赶紧赶紧  判个十年二十年的 妈的 没人性的东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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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21 16:56   只看TA 75楼
国难之时,对这些垃圾应该抓到就毙,不用审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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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oanren 发表于 2008-5-21 16:56   只看TA 76楼
我觉得应该拉出去枪毙算了。这样的人不应该生活在这个世界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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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21 16:57   只看TA 77楼
乱世应该用重典,应该罪加一等,从重处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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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oshisexian 发表于 2008-5-21 17:01   只看TA 78楼
重判,国难当前,必须严办!
对失去的人们,和活着的人们youjiao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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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fw 发表于 2008-5-21 17:02   只看TA 79楼
不管华总理的话是不是真的!
对这样人应严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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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21 17:28   只看TA 80楼
这些人应该重判    他们现在不是单纯意义的抢东西    而是在谋杀灾民的性命   真是哀其不幸   怒其不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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