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章子怡“诈捐”事件在网友逼视下,终于水落石出,“漏捐”的16万元终于补齐;引起舆论哗然。我们应如何行善?慈善文化该如何营造?
章子怡的“诈捐”事件终于逼近真相。8日,其经纪人纪灵灵发表致歉信表示,百万捐款遭质疑一事,是因团队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致。章子怡在了解情况后,已立刻将款项差额补齐。同时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也公布了章子怡的捐款情况,显示共收到其地震捐款100万元。
到底是团队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致,还是根本就没拿慈善捐款当回事,只有当事人最清楚。至于章本人,或许有被冤枉的可能,因为这些事务大多由其经纪人或者团队操作,具体事宜章子怡不一定知晓。这样说并不是有意为章子怡开脱,而是说存在这种可能,至于可能性有多大,相信读者自有判断。但即便如此,章也难逃其责,毕竟捐款人署的是她的名字。
公平地说,与章子怡的“诈捐”相比,有些企业的“诺而不捐”也好不到哪去。近年来,“捐赠秀”一次又一次地上演。一些企业利用捐赠大做广告,信誓旦旦地表示要捐赠多少,引来公众的一片赞叹。然而广告效应过后却迟迟不见兑现捐款。据媒体报道,1998年洪灾,企业承诺捐款达6亿元,但到当年年底,兑现到位的捐款仅有一半;2008年初的雪灾中,湖北省民政厅公布消息,1.06亿承诺捐款实际到账仅7383万元……有业内人士则明确表示,诺而不捐是慈善潜规则,平常年份的到账率仅7%。一定意义而言,诺而不捐其实也是一种欺骗,与章子怡“诈捐”没本质区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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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quzhi222 于 2010-2-20 20:54 编辑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