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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副镇长醉卧街头遭乞丐性侵犯之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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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真有其事,那也太大快人心了,但就事论事,又说明了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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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把社会管理好,就不会有那么多乞丐,如果不用公款喝那么多酒,不用拉关系、搞黑钱,就不会醉;女镇长也就不会被乞丐强奸。
所以,错误的源头还是当官的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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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的镇长出门都是小车,怎么会醉倒街头呢,明显不真实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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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,人家也不容易,没必要这么欢天喜地的,干什么都是混口饭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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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wwylan 于 2009-6-28 10:53 发表
据说,那天晚上,该县城关镇某女性副镇长陪领导醉酒之后,倒头在街头酣睡。两个乞丐发现醉卧的女性副镇长,由于不知其身份,便上下起手将其脱了个精光,但这个女镇长喝得太多了,根本无意识了,两个于是与其行苟且之事。三人在街上大演3P活剧,不知什么时候,有路人报警,警方闻讯赶到,两乞丐仍不停止其行为……而我们的父母官女镇长也依然大醉未醒。
  当地百姓得知,奔走相告,俱欢欣鼓舞,无不拍手称快。
既然前面的人已经将百姓之语清晰评述,我就不从百姓角度再评了,仅以色友眼角YY一二。

先说”苟且“一词,初看很俗,有贬低乞丐之嫌,然稍一品味却觉不差,比起敦伦、上身、性侵要好,但论意境,云雨二词也可当得,改成“两人于是与其行云雨之事”另有一番风味。

“三人大演3P活剧,不知什么时候,有路人报警”,这段里的“不知”和“路人”二词值得玩味。尚有路人行过,再联想起是晚上酒后,可知时间并未太晚。行人匆匆,活剧横路边,乞丐戏醉女裸女,路人纷纷停步远观近看。“不知”二字道出了赏者围者之趣,意尽或义愤之人有了报警之为?

然既然是2男一女的3P活剧,此之“3P活剧”就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空间。乞丐多半无有岛国文化,亦不曾通宵古今人趣,3P一事很可能仅赖本能,天然而无邪、忙乱且无序,怎一个匍匐、舔舐、抓揉、乱骑乱撞了得!心中岂不默念“惭愧,也有这一日也!”?不是活剧又是什么?“活剧”一词深得意境。

警察来后乞丐仍不停止其行为,而此时女镇长依然未醒,可见二乞丐是意犹未尽或仍恋恋不舍?借此女镇长的滋味如何也可遐想一二了。

整篇野语村言描述古色古香、颇有意趣,细细品味欲心频动,可见市井流言亦有别样风情、值得关注。

[ 本帖最后由 新月如水 于 2009-6-30 00:22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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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错  很有意思,乞丐强奸女镇长 还有人拍手称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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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性不大
既然灌醉,就应该弄到哪去享受去了。
怎么可能有这种雷锋,把女的灌了,却任她到大街上去便宜乞丐

哥们。醒醒。没有这种好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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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镇长?我很怀疑,难道不应该是坐在车子里面去会情人的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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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觉得女镇长遭到性侵犯活该,一个乡干部不去为人民服务,天天公款吃喝,这种人有什么值得同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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丐帮的兄弟还是会打抱不平的吗,果然是真英雄。呵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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