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尚的不是职业,而是个人。
前几天,我开车出门办事,真的是平时说的开车,办完事回家,从停车位出来的时候,我左右打轮往出走的时候,轮胎边把别人车屁股擦了下,我没注意直接走了。
然后交警找到我,我先见了事主,和事主协商赔了几百块钱,事主很痛快的签了谅解书(真的感谢),我以为没事了。 结果交警说我肇事逃逸,我想着怪自己,但以为问题不大,毕竟钱也赔给了,也道歉了,就是怪我不仔细,但毕竟不是故意的,都准备好罚钱了。
然后交警说我态度恶劣,情节严重,他们现在严查,所以决定从重处罚。 决定扣6分,罚1500,拘留15日。
我当时觉得奇怪,当时查了下,吓了一跳,这确实是肇事逃逸。 但这个处罚是交通法的处罚最高力度,就是撞死人了,也是民法和交通法分开责任去处罚你,交通法这边最严重的事故就这么罚。 本来想着这怪自己,也正好倒霉撞上严打了。 然后交警拉我到外面说,现在他们很忙,让我先回去,晚上过来做笔录,他们领导晚上开会再下决定处罚我。
我没办法,只能回家,结果晚上来交警队,发现办公楼都没人了,更别说领导开会了。 然后交警和我说,本来我逃不掉处罚,但看在我初犯的份儿上,也可以帮我和领导说说情,给他一千二,他帮我打点领导,写份悔过书就行了。 我说别的处罚怎么办,比如扣分罚钱拘留呢?他说他来负责解决,尽量让我没事。
我只是平时不制动玩人情世故,但我不傻。 这么严重的量刑,晚上偷摸叫我过来处理,更没看见主事的领导,事主都不在了,但交警依旧“尽职尽责”的追着我不放。
最后只能认栽了,气的我超级难过,真依法处理了,我都不生气,可偏偏法律的“重锤”是这么落到我头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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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代综师